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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死刑的五个理由

上传时间:2002-5-22 0:00:00?作者:流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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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有约3,500名待处决的死刑犯人,比美国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多。从1976年开始,超过580人在美国被处决,而1992年以后被处决的占了50%多。所有死刑执行中的超过四分之三发生在南方各州。事实是私刑仍然存在——只是现在合法了。 前总统克林顿的1994年刑事法案又将58个罪名变为可能处以死刑的。他的“反恐怖”法案限制在一年宣判的死刑犯中只能有一名得到联邦上诉机会。两党都创造了“日趋严厉”的气氛,这只意味着更多的死刑判决。现在是时候采取行动反对这一野蛮行为。 下面是反对死刑的五个理由: 1) 死刑是种族主义的 1972年Furman v Georgia一案将死刑废除了长达四年之久,其基础就是死刑与种族歧视相关。25年以后,那些歧视仍然十分严重。 ·非裔美国人占美国人口的12%,但是在死刑犯中占了43%。虽然非裔美国人占了所有谋杀受害者的50%,但是83%的死刑判决案件的受害者是白人。 ·自1976年开始至今,只有10起死刑判决的案件是关于白人被告杀害黑人受害者的。 ·总的看来,这个国家的历史上18,000件死刑判决案件中只有37件是涉及白人因杀害黑人而被处以死刑。 ·一个针对乔治亚州的全面调查发现,杀害白人的被告获得死刑判决的几率是杀害黑人的被告的5倍多。 ·联邦死刑犯中超过75%的人是非白种人。1988年至今司法部长批准的联邦死刑公诉案件中,74%是非白种人被告。 2) 死刑惩罚穷人 “如果有人想在我国的历史中找到这个社会的富裕阶层中的成员被处以死刑的记录,那么他将白费心机。” ——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 ·如果你能负担上等的法律服务的昂贵费用,你就不会被处以死刑。 ·超过90%的被以可判处死刑的罪名提起公诉的被告是穷人,他们不能负担雇请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代表他们出庭的费用。他们被迫雇用没有经验的费用低廉的法庭指定律师。 ·在多数州,发条指定律师的报酬十分低廉,以至于如果他们进行足够的工作那么将每小时损失20到30美元。在阿拉巴马、路易斯安那和密西西比指定辩护律师的报酬是1,000美元——也就是说大多数律师是5美元一小时。 ·1996年克林顿削减了给予20个向贫穷的被告人提供律师帮助的法律中心的联邦拨款。现在,所有的接受拨款的中心都已经关闭。 ·许多可判死刑的案件的审理时间少于一周——根本不够提供良好的辩护。 3) 死刑可能导致无辜者丧命 ·从1976年至今,82人因为无辜而在被判死刑后从狱中释放。换句话说,每7个死刑犯中有一个在被证明无罪后获得释放。 ·虽然无罪,但是在1900年到1992年之间,仍有416人被判死刑,其中23人被执行死刑。 ·1976年至今,伊利诺斯州执行死刑的犯人和获释的死刑犯几乎一样多。一年此,该州一位法官说:“虽然法庭致力于建立公正的死刑体系,这一体系却没有作用。无辜的人被判死刑。如果这就是我们州能做到的最好的水平,我们没有理由让人们去送死。” ·克林顿总统称已判死刑的犯人的上诉是“荒谬的”和“冗长无尽期的”。他签署了一项法案限制犯人上诉。在这项法案下,许多1976年以来因无罪获释的死刑犯将被处决。 4) 死刑对于暴力犯罪并无威慑作用 一项联邦调查局调查表明,在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州谋杀发案率低于那些仍有死刑的州。 5) 死刑是“残酷且不正常的刑罚” Furman案后的几十年中,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中有13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70多名未成年罪犯目前正等待执行死刑。 Furman案之后,有34名精神上有缺陷的犯人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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