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欢迎你的到来,现在是
 
-律师说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说法 > 
本站公告
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个法律专业网站--南国律师网网站于2001年12月1日开通啦!
由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投资建设的南国律师网网站,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其宗旨是为社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为广大律师提供业务交流的平台,为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的网友提供考前辅导。
南国律师网站接受网上案件委托,由众多资深的律师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网站还开辟了法律论坛,让律师和网友进行网上直接的交流。欢迎各位网友在论坛上发表意见。网友们在本站进行免费的注册以后,将享受本站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
南国律师网站是法律专业的门户网站,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加盟!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广西律师的风采,共创一片法治天地而努力奋斗!
最新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9月1日施行
 
律师表示消费者可向肯德基集体索赔 20年内都行

上传时间:2005-4-21 0:00:00?作者:北京晨报
字体: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栋表示:消费者可集体诉讼 因发票上没有品种和日期,消费者向肯德基索赔无门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昨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栋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消费者向肯德基索赔在必要时可发起集体诉讼。 张栋认为,肯德基在宣布其它产品都安全的情况下,第二天就被查出三款问题产品,消费者至少可以告它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赔偿。 张栋说,双倍索赔只是消费者的最低要求,而“苏丹红1号”能致癌的潜在危害给某些消费者带来的精神恐慌和心理压力更大,消费者有理由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索赔的证据不足的问题,消费者只要有肯德基的发票或小票就可以提出索赔。没有票证,也可以找他人作证。至于小票上没有明细的说法,则应该由肯德基举出消费者没有食用苏丹红产品的证据,如果举不出,则对消费者有利。 肯德基提出可理赔的另一前提是,目前“苏丹红1号”致癌只是动物实验证明,消费者应提出证据证明苏丹红对人体的危害。张栋说,根据法律,消费者从消费之日起20年内都有权利提出诉讼。如果此期间有消费者得了癌症,可在确诊后两年内提起诉讼,但一定要留好票据。张栋为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对“苏丹红1号”致癌具体情况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可用于消费者的诉讼中。” 法律界人士表示,肯德基的说法上升到诉讼阶段其实是软弱无力的,消费者有一定的胜诉把握。“动物实验证明难道只为了保护动物的生命安全吗?”“肯德基如果无过错,为什么要道歉?”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备案序号:桂ICP备05007895号
Copyright © 2001 yjyuanlawyer.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滕龙阁B座20楼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515800 5515909 传真:0771-5515905
E-MAIL:yiyuan@yiyuanlawyer.com
本站由 南宁尊网网络 设计制作